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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范娟娟主任就景区最大承载量问题接受《北京商报》采访

绿维创景2013-12-04

      

近日,我院旅游目的地旅游产业规划设计中心主任范娟娟就“景区最大承载量”的问题接受了《北京商报》的采访。采访全文已刊登至2013年11月28日《北京商报》第5版《深度・关注》栏目。 

  我院范娟娟主任就景区最大承载量问题接受《北京商报》采访

在回答“谁来计算景区最大承载量”的问题时,范娟娟介绍,这些容量测算都有相应公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遇到缺乏容量指标问题,如“游客心理容量”,某类型的景区,游客能承受的单位心理容量是多少、最佳心理容量是多少难以进行标准统计。不同类型的景区,单位生态容量和资源容量等也同样如此,都缺乏详尽的标准。此外,“经济发展容量”和“社会容量”的单位标准更是难以把握。目前主要有两个标准涉及到旅游容量测算的问题。分别是《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和《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技术规程》,这两个规范给出了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容量测算规范,但这两个规范并不能囊括旅游区的所有用地或是资源类型。

对于“谁来核准景区最大承载量”这一问题,虽然由于不同景区的主管部门复杂不同,使得景区最大承载量的核准工作也变得复杂,但根本问题还是在最大承载量的计算和作为“红线”对景区行为进行监管这些方面。范娟娟一再指出,超过游客容量进行运营,会带来很多问题。首先是对资源环境的破坏造成景区的不可持续发展;其次会严重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甚至会引发安全问题;另外,由于景区的旅游产品开发和设施配套都是根据游客量测算而来,超过游客容量的接待量也必然造成景区接待设施远不能满足游客需要。没有完整系统的计算和核准标准,有关景区最大承载量的规定只能沦为空谈。

谈及“谁来公布景区最大承载量”时,范娟娟认为,《旅游法》刚开始施行,在一些景区根本就不曾计算过最大承载量的情况下,要求所有景区都要公布经主管部门核准过的最大承载量似乎还不现实。就现在来说,多数景区最大承载量数据基本来自景区规划时计算出的结果,这些数据也基本掌握在景区的上级主管部门手中。在她看来,景区最大承载量最后由旅游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也跟《旅游法》的实施有关。

至于“谁来惩罚景区超载现象”,范娟娟表示,应从最大承载量的科学性和计算标准方面入手。如果采用了不恰当的计算方法,最后得出的是一个远远超出实际的大数值。在游客已经明显感觉超过心理容量时却仍然在最大承载量范围内。因此她建议,一方面要完善最大承载量的核算机制和标准,另一方面还需要设立一个第三方的监管机构。

采访全文,详见《四问景区最大承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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